女子不堪长期家暴杀夫被从宽处罚

2024年11月28日


    女子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案发前无故被丈夫殴打长达近两个小时,用刀捅刺丈夫胸部致其死亡。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该案入选。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摘编自《扬子晚报》《新安晚报》)

    案发  长期遭家暴,用刀捅刺丈夫

    赵某梅与刘某某结婚十余年,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均未成年。近年来,刘某某经常酒后无故对赵某梅进行谩骂、殴打,致赵某梅常年浑身带伤并多次卧床不起,刘某某还以赵某梅家人生命相威胁不许赵某梅提出离婚。刘某某亦谩骂、殴打自己的父母、子女。

    2023年3月20日晚上10时许,刘某某酒后回到家中,无端用拳脚殴打赵某梅,并拽住赵某梅的头发将其头部撞在炕沿等处,致赵某梅面部肿胀、耳部流血,殴打持续近两小时。后刘某某睡觉,并要求赵某梅为其按摩腿脚。赵某梅回想起常年遭受刘某某家暴,刘某某还殴打老人、子女,遂产生杀死刘某某之念。

    次日零时许,赵某梅趁刘某某熟睡,持家中一把尖刀捅刺刘某某胸部,未及将刀拔出,就跑到其姨婆家中。2时许,赵某梅发现刘某某死亡后,拨打110报警。经鉴定,刘某某系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赵某梅面部外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刘某某的父母、子女均对赵某梅表示谅解。

    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五年

    案发后,赵某梅被羁押,家中只有年迈多病的刘某某父母和一对未成年子女,失去主要劳动力,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当地妇联积极协调为赵某梅的亲属申请救助款,并会同有关单位到赵某梅家中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赵某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刘某某在婚姻生活中长期对赵某梅实施家庭暴力,案发当晚又无故殴打赵某梅长达近两个小时,作为长期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赵某梅因不堪忍受刘某某的长期家庭暴力,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摆脱家暴而采取极端手段将刘某某杀害,且仅捅刺一刀,未继续实施加害,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结合赵某梅作案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并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对赵某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延伸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5日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其余4件典型案例是: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刘某坤虐待、重婚案;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

    据介绍,典型案例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人民法院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例如在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中,对谢某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人民法院对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愤而伤害、杀害施暴者的,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行为性质、被害人过错等因素,依法从宽处理。但需要指出的是,对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杀害、伤害施暴人犯罪从宽处罚,绝不是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以暴制暴”。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不能以犯罪来制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