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瞒艾滋病,妻子请求撤销婚姻

2024年11月4日

    婚后半年多,女子才得知丈夫婚前确诊艾滋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支持了女子的诉求,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2020年8月,女子小月和男子小杰相识,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23年2月14日,两人登记结婚,均未进行婚前检查。同年11月,小月意外翻找出小杰的包中放有疑似抗艾滋病的药品。

    小杰承认自己在2021年8月被确诊为艾滋病,因当时两人感情稳定,且自己一直积极治疗、长期服药,应不具有传染性,便将此事隐瞒下来直至两人缔结婚姻。后经紧急检查,小月虽未感染艾滋病,但小杰隐瞒病情的行为让她无法接受。

    法院认为,虽然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但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对于患有可能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疾病,负有婚前告知义务,不被告知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撤销婚姻。因此,法院支持小月的诉请。

    法官提醒撤销婚姻关系不同于离婚。撤销婚姻后的婚姻状态为未婚,而离婚后的婚姻状态为离异。(摘编自《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