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婆婆网上诋毁前儿媳被判侵权

2024年7月29日

    四川乐山的小张在离婚后被人在网络平台恶语中伤,甚至还被公布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恶语中伤者,竟是她的前婆婆陈某。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侵害了小张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判决其发布致歉声明不少于5日,赔偿小张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小张2021年9月和陈某的儿子小杨离婚时,陈某要求他俩写了一张14万元的欠条,欠条内容为二人向陈某借款14万元用于经营火锅店。小张说:“实际上借钱我都不知情,而写欠条是在自己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写的。”

    后来,陈某于2023年7月将小杨和小张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偿还这笔14万元的债务并支付相应利息。经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小张胜诉,她不用偿还这笔债务。小张原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可没想到从去年9月开始,陈某陆续在网络平台对她恶语中伤,污蔑其骗取钱财,并进行造谣、诽谤、诬陷,甚至还公布了她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气愤之下,小张将曾是家人的前婆婆陈某告上了法庭。(摘编自《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