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项链后丢弃被判赔4.5万元

2024年2月26日

    捡到他人遗失物后又随意丢弃,拾得人需要对此负责吗?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拾得他人贵重项链后随意丢弃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介绍,2022年8月4日,原告贾某购入某品牌定制项链一条,价值142400元。2023年10月5日,贾某项链掉落在某商场3楼扶梯平台,被告林某及其女友捡走。贾某发现项链遗失后报案。后因调解无效,贾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拾得项链后,本应返还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并妥善保管,但被告私自将该项链带至家中,并自认已将项链丢弃在小区草坪。拾得项链后未妥善保管导致项链灭失,被告对此存在重大过失。因此,被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且,原告提供的关于案涉项链价值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形成证据链,考虑到案涉物品系定制品,且原告已佩戴一年有余,最终,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5000元。

    本案法官介绍,《民法典》规定,法律赋予拾得人保管、及时通知、返还或送交的义务。拾得人拒不交还遗失物已构成对失主所有权的侵害,应向失主返还原物或给予赔偿。(摘编自《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