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2月26日 星期一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女子借5个证券账户交易领罚单
2024年2月26日
近日,广东证监局官网挂出2024年的“1号罚单”,罚单显示,“50后”女子谢某娣借用多达5个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借用时长最长达2年3个月,谢某娣与账户提供方约定按照一比二的比例出资,证券交易总额高达35.77亿元。谢某娣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根据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前,自然人李鹏臻违反规定,借用多名亲属账户炒股,被证监会顶格处罚50万元。(摘编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