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1日 星期一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党员结交政治骗子将受处分
2024年1月1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2015年和2018年,党中央曾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的《条例》相比,新《条例》有不少新增内容。 在“纪律处分运用规则”方面,《条例》新增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在“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方面,《条例》明确,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上述条款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表述为新增内容。 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方面,《条例》也有不少新增内容。《条例》规定,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另外,《条例》还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摘编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