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村人租了村里的土地想建住房,合法吗

2025年9月22日

    湖南长沙芙蓉区陈先生:村里有土地在上世纪90年代签订合同,转让给其他村村民办理养猪场,猪场则将每年养猪产生的粪便给组上村民作为种田种地的肥料。现在猪场已经停止营业十来年了,也十多年没有供应我组上肥料。现在该养猪场老板的儿子希望在养殖场旧址上建住房,这样合法吗?养猪场老板非本村人,土地流转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现在村里可以将这块土地收回来吗?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村民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本村人的耕地承包期最长可达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如将承包地出租给非本村人或单位,最多只能签租赁合同20年。村民小组可以收回该土地。(湖南国楚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卓奇)

    如果当年土地流转时,经过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那么该土地流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应视为无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