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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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禁收“阅片费”“互认费”
2024年11月4日
10月31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别明确不得以“阅片费”“互认费”等名义额外收费。 目前,湖南共将100项医学影像检查及97项临床检验结果列入互认范围。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通知指出,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但属于下列情形,无法起到辅助诊断作用,确需重新检查的,收取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对于不得以“阅片费”“互认费”等名义额外收费,湖南省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依托影像检查结果做出诊断结论是门诊、会诊服务的内涵事项,不能因影像资料的来源额外收费、重复收费。(摘编自《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