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大病保险如何报销?国家医保局详解
2024年4月18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撑了亿万家庭渡过难关。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日前作出详细解答。 问:怎样申请与缴费? 答:大病保险制度不需要单独申请参保,所有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都是大病保险参保人,不需要单独缴费。 问:起付标准如何? 答:国家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支付比例不低于60%;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肺癌等花费高昂的大病在内,符合规定的都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问:怎么结算? 答: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进入大病保险费用段的,在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地方就可以实现即时结算,自动享受相关待遇,无需专门申报。(摘编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