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拍摄于1980年秋天,是我们夫妇带着女儿的合影。
我1974年到农村插队,在农村入党,还当了一个生产队的队长。为了表示扎根农村一辈子的决心,我与当地农村的一个姑娘确定了关系。1977年冬天,我按照政策回城。我是回城知青,她是村里的“小芳”。她与家里人都很担心,害怕我们很快就会分手。只有我心有定数:有了婚约就不反悔,人家等了我好几年,我不能做对不起人家的事。
1978年冬天,就在我插队的农村,我们举行了婚礼。村子离县城30多里,交通不便,我们没条件去拍结婚照。1980年夏天,女儿出生。秋天,我们一家照了这张合影,才算是补上了结婚照片。(河北邯郸 陈剑 6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