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管理应人性化

2024年1月8日

    据《工人日报》报道,因多名至亲相继患病、妻子分娩等原因,李兴(化名)在两个月内连休37天。其所在公司不同意他继续休假的请求,而李兴因照料病人实在走不开,在公司未批准休假的情况下未到岗上班。此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解聘。李兴起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

    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也等于对涉事用人单位的事假审批管理做出了司法层面的否定性评价。事假制度所保障的,是劳动者处理个人紧急事务或非本人不能处理的家庭事务等情形下的相关权益。基于此,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清晰判断员工请假的理由是否充分且正当,诸如员工请假回家奔丧、结婚、照料患病家属等紧急或他人无法代劳的情形,用人单位理应秉持人性化理念,合理审慎地行使事假审批管理权。(河北滦南  李英锋)